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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单位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行政区域甘肃省公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

采购单位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11日 00:00至2017年09月15日 23:59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4: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六开标厅
预算金额¥1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琴
项目联系电话18893139250
采购单位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农科院新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93139250
代理机构名称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0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93139250
附件:
附件1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pdf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170809-027868-2)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的委托,对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国家陇东旱塬农作物品种区域综合试验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LZJL-1727-NKY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小区收割机(含测产系统等)

1

进口产品已论证

三、预算金额: 14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对本项目不得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书:

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http://www.gsggzyjy.cn/)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00:00-23:59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九、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燕琴

联系电话: 0931-8879571

十、采购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旱地农业研究所

联系人:李兴茂

联系电话:13919246107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 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 3138 2105 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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