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17年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TS201709-LTTRQ-SJSG01
1.招标条件
本乐亭县2017年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建设(核准文号:乐发改核字【2017】7号),项目业主为乐亭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亭县2017年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唐山市乐亭县乐亭镇三丁庄村、刘李庄村、前葛庄村、后葛庄村。乐亭县三丁庄村位于唐港高速乐亭出口向东行1公里、连接线南北两侧,刘李庄村、前葛庄村、后葛庄村位于三丁庄南侧
2.3建设规模:建安费约740万元
2.4建设内容:乐亭县三丁庄村、刘李庄村、前葛庄村、后葛庄村4个村约1258户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材料设备安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计划总工期: 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格;
3.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GB1(PE)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8日8:30至2017年9月14日下午5: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5: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健康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方案,招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8.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亭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15-37939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芳芳、许敏珊
电 话:1329258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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