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2017-2019年仪器设备维修(招标编号:CSIEZB17040719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园区内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质检计量中心2126台仪器设备进行维修,其中:大型设备类共计237台,色谱类仪器设备共计198台,小型设备类共计1691台。
工作内容:
1)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通知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在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2)中标单位应编制气相色谱仪、紫外荧光测硫仪故障维修方案。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备件,质检计量中心有备件存货时由中心提供备件,质检计量中心无备件存货的情况下,中标方提出更换备件申请,由质检计量中心确认审批是否更换,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备件由中标单位提供,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备件,由质检计量中心上报物资公司采购,中标单位进行维修更换。
4)如遇更换清单中未列出的特殊备件(5000元以下),由质检计量中心上报物资公司采购,如遇物资公司采购进度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带报价,备件价格由双方参考市场价谈判确定。
5)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备件必须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有厂名、厂址、商标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6)中标单位人员的工资、住宿、差旅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7)鉴于本项目中待维修的仪器设备种类、规格繁多,且有大量进口设备,中标单位不具备部分仪器设备维修能力时,允许中标单位在经质检计量中心审批同意后联系有维修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维修,直至完成维修任务。维修费用仍执行本项目的中标价,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中标单位应保证其维修质量,维修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内所维修项目再次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9)投标单位应编制安全作业组织方案、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0)投标单位应确保无人身伤亡的安全目标,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包含在固定单价报价中),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以避免维修过程中遇到的机械损害、人身伤亡等风险。
2.3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B.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仪表仪器维修或仪器仪表安装调试或实验室仪器仪表的技术服务等;
C. 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分析仪器维修或仪器仪表维护或实验室仪器设备仪表服务等,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D. 维修人员需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至少1人)。投标单位应有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5人(附人员名单);
E. 具有近两年(2015年9月至今)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化验设备维修)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原件备查。(合同无总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经业主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结算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09月14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
(1)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项目管理--正参与的项目--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查看,在招标文件下载节点,选择详细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和附件)。
(3)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海悦建国饭店三楼多功能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薰东街3号(市医院旁),0951-6080777)。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吴红娟
电话:0951-6965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王旭
电 话:0951-69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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