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9机组等离子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
华能海口电厂#9炉为哈尔滨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型号为HG—1018/18.6—YM23型,其OA层安装了等离子点火设备,为烟台龙源公司生产,于2007年5月投入运行。等离子系统采用的是第一代的径向插入式等离子发生器,属最早开发的产品,存在着径向插入方式产生的电弧吹扫到燃烧器管壁容易发生燃烧器管壁烧穿、等离子燃烧器高温区结焦,压弧套易磨损,阴、阳极使用寿命短等固有不足。
本项目为将#9已安装的4套等离子体点火发生器装置由径向布置改为轴向布置(原载体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火检系统、热控系统、等离子体燃烧器壁温监测系统不变),改造后等离子点火发生器装置与#9炉现有等离子体点火其他系统匹配。
主要招标内容为改造方案的设计等技术服务和等离子体发生器、燃烧器、配套弯头、安装附件等的供货。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 投标人应具有5台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等离子体点火系统改造工程业绩或等离子体点火系统供货业绩。
-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品牌代理商投标。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附近三年的会计报表)。
-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 本项目交货日期要求
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交货。
报名人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摘要页)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投标人全称 | 主要业绩明细 | 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质量认证等)、授权委托书 | 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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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媒介: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下午16时。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通过上述电子邮箱将招标文件发送至通过初步资格审查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 报名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联系人:符海燕 电话:0898-32988703 邮箱: fhy66779@163.com
技术咨询人:冯先生 电话:0898-32988195(13876688553)(专业)
陈人波 电话:13976381729(热工专业)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招标办公室
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