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部分自供热源(67处)联网项目水泵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部分自供热源(67处)联网项目水泵采购
2、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3、项目编号:LNZB02-ZBR2017-229
4、采购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5、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6、质量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期:2017年10月15日前
8、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指导、设备调试、人员培训、指导开车、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以报名当天的外汇汇率换算)。
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采用进口原件国产组装或中外合资,且主要关键部件必须为进口原装并标注明细,同时标注国产配件占有率。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出具产品委托授权书(提供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进出口设备报关单及相关产地证明文件(应标明国内组装产地、主要进口原件明细及其国产率)。
4、2014-2016年期间,具有3项及以上了类似设备材料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它行业不要填写(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合同的和签字页)及顾客反馈意见表原件的扫描件3份及以上)。提供无关业绩或未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业绩良好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并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代理商和生产商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和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是华电电子商务平台会员。
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要求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供应商需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设备制造出具的产品委托授权书;
⑸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
⑹财务审计报告;
⑺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文件。
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人民币)且不得少于1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电汇、网银、银行支票、现金
(不接受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账。
五、谈判及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地点
1、谈判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若宪
电话:024-23389240
电子邮箱:lngczbgs@qq.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八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部分自供热源(67处)联网项目水泵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部分自供热源(67处)联网项目水泵采购
2、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3、项目编号:LNZB02-ZBR2017-229
4、采购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5、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6、质量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期:2017年10月15日前
8、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指导、设备调试、人员培训、指导开车、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以报名当天的外汇汇率换算)。
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采用进口原件国产组装或中外合资,且主要关键部件必须为进口原装并标注明细,同时标注国产配件占有率。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出具产品委托授权书(提供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进出口设备报关单及相关产地证明文件(应标明国内组装产地、主要进口原件明细及其国产率)。
4、2014-2016年期间,具有3项及以上了类似设备材料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它行业不要填写(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合同的和签字页)及顾客反馈意见表原件的扫描件3份及以上)。提供无关业绩或未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业绩良好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并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代理商和生产商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和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是华电电子商务平台会员。
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要求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供应商需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设备制造出具的产品委托授权书;
⑸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
⑹财务审计报告;
⑺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文件。
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人民币)且不得少于1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电汇、网银、银行支票、现金
(不接受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账。
五、谈判及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地点
1、谈判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若宪
电话:024-23389240
电子邮箱:lngczbgs@qq.com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www.dlztb.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