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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厂镇2017年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补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FJQJ2017(招-043)品目采购单位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曲靖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2日17:46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6日更正日期2017年09月12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培德项目联系电话135774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FJQJ2017(招-043)
品目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曲靖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7:46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6日更正日期2017年09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培德
项目联系电话13577470298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富源县老厂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77470298
代理机构名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富源县富源宾馆二楼招标业务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4-4614188

富源县老厂镇2017年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补遗公告

富源县老厂镇2017年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QJ2017(招-043 )],招标公告于2017年9月6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财务状况评审标准: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若供应商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无2014—2016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须说明情况。2、附原件扫描件。

完税证明评审标准: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为准),若供应商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无法提供,须说明情况;2、附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社保证明评审标准: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以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证明材料为准),若供应商公司于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无法提供,须说明情况;2、附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第六章设备技术参数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5

700000.00

2

配套车厢可卸式垃圾箱

50

本补遗公告中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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