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4:22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23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9月13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谭凤巧、邝雨、蒋培京、李若芳、农基伟 | ||
| 总成交金额 | ¥19.5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501091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达颖 0771-25370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慧 0771-5501091 |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建昶FW17-06-30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建昶FW17-06-306-1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黄慧
联系方式:0771-55010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达颖 0771-25370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慧 0771-550109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建昶FW17-06-306-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3日
成交日期:2017年09月13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凤巧、邝雨、蒋培京、李若芳、农基伟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受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 一、项目编号:建昶FW17-06-306-1 | |||||||||
|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 |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3日 | |||||||||
| 定标日期:2017年09月13日 |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 |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 | |||||||||
| 评审专家名单:谭凤巧、邝雨、蒋培京、李若芳、农基伟 | |||||||||
| 交货期/工期:60日历天 |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叶达颖0771-253703 |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695 |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慧0771-5501091 |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 投诉电话:2189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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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堤防稳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重)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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