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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 风电项目施工道路施工-招标公告-v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 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 风电项目施工道路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 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 风电项目施工道路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简介、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的建设地点:宁夏海原县李俊乡。本期规模:道路总长57.5km。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0月15日开工,2018年3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风电项目施工道路工程施工,道路施工总长57.5km,道路宽:6m,其中新建施工道路约37.5km,利用与原有道路进行拓宽、取直、改道的道路约20km。工作内容主要包括:①新建施工道路工程:包括土石方路基工程、300mm厚天然级配山皮石路面工程;②改扩施工道路工程:包括土石方路基工程、300mm厚天然级配山皮石路面工程;③道路毛石护坡工程、道路警示桩工程、过路涵管工程、道路排水沟工程,包括道路限速牌、标识牌;④50台风机机位平台整理工程;临时场地租用及恢复、环境保护工程、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及其他相关服务部分等。

质量要求:优良。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售价

(人民币 元)

施工道路

CHDTDZ130/17-SG-0101

4000

四、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5.1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2)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以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做为投标业绩。

5.1.2 专用资质要求

(1)市政工程三级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0 万元。

5.2 业绩要求

(1)近五年具有风电项目道路工程合同额超过 600 万元的业绩。完成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完工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等) 。

(2)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质,同时具有 2 个及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其他管理人员配置应全面、合理,经验丰富;所有服务于本工程的人员均应能够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

5.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5.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5.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公 告 时 间: 2017年9月15日 至 9月22日 12时整。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 至 9月22日 12时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客服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

第二步:网上报名。会员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选择标段进行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及下载。登录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选择标段,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投标客户端下载。请各投标人登录业务系统,点击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菜单中下载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等文件。

第五步:CA数字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制作投标文件、加解密上传、签章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投标商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及时准确的登记开票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投标商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开票信息登记→选择所需开票类型→准确填写税务登记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并确认。

如信息不准确将无法开据发票。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

(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江通海

电 话:15500800970

E-mail:jiangtonghai36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15

联 系 人:杨海

联系电话:010-8356-5840

邮 箱:yanghai@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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