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12017090023
华能威海电厂 计算机等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威海电厂 计算机等设备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威海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境内。电厂容量二期2×350 MW燃煤供热机组三期2*680M燃煤机组。
1.2.招标范围:
为保证屋顶风机安全运行,需采购 计算机等设备1批。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2.3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该品牌体系认证、代理授权书)。
3.2.4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或具有该产品代理业绩(2011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以上 计算机设备设备的投运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方承诺提供7*24*48保修承诺,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电话响应, 48小时解决故障。。
3.2.5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2.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10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3.2.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2.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2.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2.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15投标人必须是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的合格供应商或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审核通过的潜在供应商。
3.2.4 申请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4.2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