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39线兴宁市大坪圩至回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省道S339线兴宁市大坪圩至回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86号文核准招标事项。业主为兴宁市公路局,建设资金除上级按标准补助外,不足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兴宁市大坪圩镇,途经鸽池、龙池甲、车田上、马塘、乌兰塘,终点位于回龙(与河源交界处),路线长5.82公里。
在原路基、路面基础上按原技术标准和路基宽度进行路面改造,设计速度value="40" unitname="km/h">40km/h,新改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原有路基宽度分三段:①K0+000--K0+335段路基宽度value="8.5" unitname="米">8.5米(行车道宽2×value="3.5" unitname="米">3.5米,硬路肩宽2×value=".75" unitname="米">0.75米);②K0+335--K0+750段路基宽度value="15.5" unitname="米">15.5米(行车道宽2×value="3.5" unitname="米">3.5米,硬路肩宽2×value="4.25" unitname="米">4.25米);③K0+750—K5+820段路基宽度value="8.5" unitname="米">8.5米(行车道宽2×value="3.5" unitname="米">3.5米,土路肩宽2×value=".75" unitname="米">0.75米)。
招标范围:主要是该项目的改造公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46.7758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计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类 1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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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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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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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
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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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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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
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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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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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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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路基桥涵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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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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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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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7详见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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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信誉要求:
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近一年内(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未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等);
6)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有效)。
3.6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3.7企业业绩要求:
nth="8" year="2012">2012年8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且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value="6" unitname="km">6km的业绩(质量合格是指需经过市级或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质量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人的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业绩指标及内容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为准,提供项目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8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信息要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
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拟投入人员在汇总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人员信息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无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申请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4. 定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nth="9" year="2017">2017年9月20日至nth="9" year="2017">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2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nth="10" year="2017">2017年10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公路局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兴田一路50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403-1404室
邮
编:514500 邮 编:510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inshide@126.com
联系人: 钟先生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3-3381441 电 话:020-38480829
传
真:0753-3386355 传 真:020-38480829
nth="9" year="2017">2017年9月20日
附件2:
承诺书
致:(招标人)
若 工程由我公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人员进场,且不进行更换。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我单位中标,从双方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开始履行其在该项目的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所有人员常驻工地进行管理,且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80%,如果该项目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充分到位,则视为我方违约,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我方必须赔偿此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声明
致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投标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五年内,至投标报名时间)。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和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省道S339线兴宁市大坪圩至回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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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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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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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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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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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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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路基桥涵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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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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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K0 +
000~K0 + 335
②K0 + 335~K0
+750
③K0 + 750~K5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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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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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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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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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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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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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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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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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应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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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即2014年、2015年、2016年)无偷税、漏税现象(提供2014-2016年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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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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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h="8" year="2012">2012年8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且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value="6" unitname="km">6km的业绩(质量合格是指需经过市级或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质量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人的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业绩指标及内容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为准,提供项目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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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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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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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近一年内(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未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等);
6)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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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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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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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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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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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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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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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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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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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外省的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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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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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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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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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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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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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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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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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起计。
2、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复印件。
3、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以证明为本单位职工。
4、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过往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B 类证书应在交通运输部相关网站注册,且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应附相应注册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7、项目负责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应附相应注册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信息要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
9、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拟投入人员在汇总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人员信息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无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申请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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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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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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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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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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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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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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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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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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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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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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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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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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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起计。
2、本表后应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3、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以证明为本单位职工。
4、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5、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由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 号)》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的要求执行。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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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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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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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功率及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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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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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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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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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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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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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10" unitname="m3">10m3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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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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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发电机组
|
250KW
|
组
|
2
|
|
|
3
|
轮式装载机
|
value="3" unitname="m3">3.0m3
|
台
|
2
|
|
|
4
|
空压机
|
value="1.5" unitname="m3">1.5 m3
|
台
|
6
|
|
|
5
|
真空吸水机组
|
|
组
|
1
|
|
|
6
|
振动压路机
|
18t以上
|
台
|
1
|
|
|
7
|
洒水机
|
6000LA
|
台
|
1
|
|
|
8
|
砼摊铺机或三辊轴小型砼摊铺机
|
|
台
|
2
|
|
|
9
|
砼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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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40" unitname="m3">40 m3/h
|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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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0
|
全站仪
|
|
台
|
1
|
|
|
11
|
水准仪
|
|
台
|
2
|
|
|
12
|
压实度检测仪
|
|
套
|
1
|
|
|
13
|
挖掘机
|
|
台
|
2
|
|
|
14
|
推土机
|
|
台
|
1
|
|
|
15
|
切缝机
|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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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业主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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