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
1.2项目概况:
依据粤公规【2017】1号“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 2010)确定维护保养标准,并保留维护保养记录,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海门电厂全厂消防系统设施(含:移动式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沙箱及附件、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等,常规和特殊消防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感温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以下简称:消防系统)的各项巡视、检查、消缺、试验、维修、维护、事故性抢修、防台防汛和安全、节能、卫生、环保、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属维护范围内工作。工作内容及范围详见《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技术规范书。
2.2 工期
计划工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还须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含临时一级);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及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均应满足广东省公-安厅文件{粤公规【2017】1号}规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复印件才算有效的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单位还应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其检测维保团队人员必须提供公司社保明细(以社保局打印原件为准),近三年来无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信誉投诉。在评审过程中,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高空作业人员(如要求)需具有许可作业安全资格证,承包所需(例如:检修工具、及专业人员等)特种行业操作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证书。
4.4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5中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高空作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4.6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8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9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订,按甲方需要具备安排项目专家到位。并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及办理开工准备等工作事宜。
4.10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经营利润处于盈利状态)。
4.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3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参加投标(如涉嫌业绩造假资料,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及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台未认证供应商即非平台供应商点击申请参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应信息和资质,填写完整后申请方可生效;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本项目标书购买价为:0.00元)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天内(以电商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1、报名表,2、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6、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签字页));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5.1 经电厂初步资格审核后,投标人直接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5.2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电商平台)
6.2 纸质版投标文件请在电商平台设置的投标截止日之前递交招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 0754-88191666-7028 13790831728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
电子邮箱: 93205905@qq.com
传 真: 0754-88191666-7603
邮 编: 515132
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并发送招标人邮箱93205905@qq.com。
后附: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检修管理经验和业绩证明、业绩合同。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