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地税局五三税务所维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沈河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 18:11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一楼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 09:03至2017年09月28日 15:03 |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于小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620662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主任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小婷 |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沈河区地税局五三税务所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地税局五三税务所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HYZC(SY)201709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婷
项目联系电话:024-8620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财政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小婷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23日 09:03至2017年09月28日 15: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一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婷
项目联系电话:024-862066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携带以下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一楼购买谈判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D: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9月23日 09:30至2017年09月28日 15: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地税局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地税局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面积755平方米相关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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