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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本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灵发改投资【2017】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寿
招标条件
本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灵发改投资【2017】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灵寿县  
2.3招标范围:灵寿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包括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12)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总投资:约9919万元
2.6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城区广场街(南大街~北环路)、古城路(城西街~城东街)、城北街(松阳大街以西段)、规划路(正南大街以西段)、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工业路(正南大街~天圣工业)、石湖金矿家属院入口道路(北环路~家属院出入口)、新开街(规划工业路~人民路)的道路、桥梁、排水管网以及绿化带、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城市家具(垃圾筒)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涉及道路长度约7276m。
2.7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文件下载期在项目所在地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联系人: 尹志辉
电 话:0311-82521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01
联系人:张璐
电 话:15931415153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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