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17年水利水保项目招标公告
:N1506231506001348001
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前旗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编号 | N1506231506001348001 | 名称 |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17年水利水保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水利水保项目(2017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鄂水保发【2017】11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中央资金;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N1506231506001348001001 | 施工一标段 | 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91.7公顷,其中栽植乔木防护林34公顷,灌草混交林157.7公顷,铺设平铺式行列式沙障117公顷,拉设网围栏10.4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1553036.00 | 鄂托克前旗境内 | 280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2 | N1506231506001348001002 | 施工二标段 | 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70.3公顷,其中乔木防护林44公顷,灌草混交林326.30公顷,铺设平铺式行列式沙障213公顷,拉设锁边围栏20公里,标志碑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2653883.00 | 鄂托克前旗境内 | 280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3 | N1506231506001348001003 | 施工三标段 | 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938公顷,其中灌草混交林338公顷,铺设平铺式沙障78公顷,封禁治理600公顷(补植补种60公顷),拉设网围栏34.92公里(锁边围栏25.6公里,封禁围栏9.32公里),宣传牌5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1362459.00 | 鄂托克前旗境内 | 280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4 | N1506231506001348001004 | 施工四标段 | 新建水源工程44处(即机电井44眼),节水灌溉工程38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3497596.00 | 鄂托克前旗境内 | 280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为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需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经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出具的企业近年(2014年度至2015年度或2015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承诺书,审计报告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 17:30 | |||||||||||||
售价(元) | 10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托克前旗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鄂托克前旗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都斯图路北农行东100米处 | |||||||||||
联 系 人: | 闫保智 | 联 系 人: | 塔娜 | |||||||||||
电 话: | 0477-7629245 | 电 话: | 0477-6219421 | |||||||||||
电 子 邮 件: | 405159059@qq.com | 电 子 邮 件: | 441322116@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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