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80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财农【2017】8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旗(市)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陈巴尔虎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区新建水源井70眼,设计井深为(100m-120m),保障3-5吨/每小时,100台潜水泵购置及安装;一标段:14眼,二标段:14眼,三标段:14眼,四标段:14眼,五标段:14眼,六标段:100台水泵购置及安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一标段:56万元,二标段:56万元,三标段:56万元,四标段:56万元,五标段:56万元,六标段:45万元。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一、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并具备钻井业施工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六标段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泵制造和经营能力的厂家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书;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一、二、三、四、五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扫描,则须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附件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六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泵生产或是销售相关)、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附件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10月20日16时00分之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陈巴尔虎旗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1 | 112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2 | 112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3 | 112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4 | 112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5 | 112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牧区抗旱及畜牧业生产救灾项目 | 6 | 9000.00元 | 05126101040013059 |
说明: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
编号。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23日11时00分,地点为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档案信息综合楼1楼12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板块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76563736@qq.com以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76563736@qq.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