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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万胜广场A塔15楼办公场所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万胜广场A塔15楼办公场所装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3649492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36494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0-835417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364986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万胜广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万胜围万胜广场A塔15楼办公场所装修项目,装修面积849.122㎡室内区域,计划施工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工作日白天不施工,只能夜间施工,节假日全天施工不休息,计划施工总工期60个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含万胜广场A塔15楼办公场所849.122㎡室内区域建筑装修、通风空调、电气、消防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施工配合和工程施工。并按要求完成消防工程设计备案(或验收),满足业主使用要求,移交使用。 2、招标控制价:1670684.61元。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12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六部(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11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造价在人民币110万及以上规模且验收质量合格的室内装修工程业绩至少1项。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提供承诺书。[p1]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若本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64986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0楼 十七、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十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会议室。 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二、投标报名申请表 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按照附件二提交的投标报名申请表 | | 原件或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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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投标报名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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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安全员 |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 | | | | | | | | | | | | |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万胜广场A塔15楼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