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人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丹岱村,云谷大道以南,盛产南路往东、盛业南路往西。
2.3 招标内容:
2.3.1监理范围:包括展示中心、研发中心、孵化中心、超算中心、小试中心、专业实验中心、测试服务中心、原型装配中心、业务楼、公寓、数聚驿站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 119110 ㎡,总建筑面积 18442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7127 ㎡,地下建筑面积 27300㎡;
2.3.2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无违法违规行为;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4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三年(2014年至投标截止期)有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地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月 1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原件,同时提供一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 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6)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三年(2014年至投标截止期)有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7)近五年(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主要针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及《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工商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工商信息变更说明
(4)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5)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2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上文件资料提交齐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招标文件所载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7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 拉
联系电话:0471-7388193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联 系 人:林 静 白伟佟
联系电话:0471-3255283 0471-3372849
邮 箱:573811884@qq.com
开 户 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002519200096673
_2017 年_9 月_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关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承诺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申请人尽早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单位和个人电子印章”,以免耽误投标。具体办理方法见www.nmgztb.com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内建招字〔2013〕第1号“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京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办理窗口”(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驰誉路口东50米路南),联系电话:0471-2207829,15391162264。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本次的招标公告,经核对,我公司符合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着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