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8: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78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庞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386340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159781929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庞工0771-5386340 |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JTSAGG201708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863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
联系方式:李工 159781929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工0771-538634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那平江、西明江、二坑溪、朝阳溪、可利江、亭子冲、石埠河、细冲沟、黄泥沟、石灵河、凤凰江、竹排江。
建设规模:南宁市11条内河河道,具体包括:那平江、西明江、二坑溪、朝阳溪、可利江、亭子冲、石埠河、细冲沟、黄泥沟、石灵河、凤凰江。此外,竹排江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其相关水质提升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7年5月~2017年7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本项目划分标段:无。3.6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3.7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8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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