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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 批复文号该类项目不需提供立项批复单位该类项目不需提供立项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
批复文号 该类项目不需提供立项
批复单位 该类项目不需提供立项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现决定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选定监理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项目监理(2018-2020年度)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20-826397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管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费用约为26880361.35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管道(井)、渠箱的清淤,检查井、雨水井、进水井修复和砌筑、井盖更换,井盖安全网更换、排水管道铺设(包括路面拆除、修复)、杀蚊虫防治等日常维护和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汛期应急排涝服务。

3、监理范围:2018-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服务(包括验收、整改、结算等)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706100.00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8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电话:020-8263978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月日

发布人 王小迪
发布日期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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