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B-171041-002
1.招标条件
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四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内相关路段
2.2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道路恢复,管材采购安装、换热站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换热站自控仪表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监理
2.3最高限价:10.9万元人民币。
2.4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人员配备标准。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人员;监理员应具备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3.5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6投标企业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滕万凯(招标人代表)、齐双从(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沙诺(招标小组成员)、万蓓(招标小组成员)、谷立博(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万凯 联系电话:18631933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诺 联系电话:0311-8308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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