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JK0044-B
工程名称: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闽江街,西起丰收渠东至泰山路
建设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监理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6.9万元整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
联系人:赵股长 联系方式:0319-829109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地区:邢台市清河县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为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监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闽江街,西起丰收渠东至泰山路
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投标限价:69000元整(大写:陆万玖仟元整)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zxpj.qinghexian.gov.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25日9时 30分 ,地点为清河县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zxpj.qinghexian.gov.cn/ggzy、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zxpj.qinghexian.gov.cn/ggzy、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泰山路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邮 编:054800 邮 编:050091
联系人:赵股长 联系人:晋杰
电 话:0319-8291090 电 话:0311-83055039-9082
传 真:0319-8291090 传 真:0311-830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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