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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146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14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14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就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28552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181002192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御景路,起点为锦绣御景苑西侧,终点接富鹏路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概算评审总投资23431316.83元,其中建安费约19146187.80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改造路段全长626m,道路红线宽30m,由现状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六车道,并铺设沥青砼路面,配套挡土墙、涵洞、交通、给排水、照明、通信、电力、绿化等工程。
3、监理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量、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4、招标控制价:暂定39.21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10月01日至2017年10月1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12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18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 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电话:020-3285526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 年09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20170904初稿-监理房建招标公告--增城区御景路综合改造及周边市政道路路口交通优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1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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