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巨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本巨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行审核【2017】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巨鹿县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
2.2建设规模:
机动车道铺筑面积756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1240平方米,排水管道敷设d600-8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道1880m,照明安装LED光源路灯31基。
2.3工程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地《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代表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核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纸质版按成本收取费用。投标单位应分别准备各标段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3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
联系人:李鹏慧 电话:0319-2605902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招标小组:乔金川(项目负责人)、李平、韩晓伟、孟庆民、李鹏慧、王玉宠
招标人代表:郗昆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巨鹿县新华北路
联系人:郗昆鹏
电 话:0319-46262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联系人:李鹏慧
电 话:0319-2605902
备注:各标段投标人均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已登记的不用重复登记。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www.hebpr.cn)的相关要求就近办理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并应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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