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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春发改农经[2017] 42号批复单位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阳春市河朗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阳江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
项目名称 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春发改农经[2017] 42号
批复单位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阳春市河朗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阳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阳春市河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江市农业局、阳江市财政局以“阳国土资函字[2017]582号”、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农经[2017] 42号”文批复及核准招标;阳春市财政局、阳春市国土资源局、阳春市农业局以“春财农[2016]64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约为1505.35亩,由河朗镇河朗村、凌霄村、中联村等片区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和农业措施,开挖疏浚渠道、衬砌渠道、修善机耕路、改良土壤等。

2.2建设地点位于河朗镇河朗村、凌霄村、中联村。

2.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列明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经理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包括:财务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水利造价工程师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其中: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且在报名及投标阶段须一致。

3.7、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8、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个项目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9、提供报名期间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文件;

3.10、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且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或以上(含暂定,下同);

3.11、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3、投标报名承诺书,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报名前亲临招标人处(地址:阳春市河朗镇政府)作出投标报名承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其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资料(见《附件一》),《附件一》中:第2至12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第1项《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单独提交。

除列明提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原件核查后现场退还,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报名资料核查合格后现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春市河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19874855 电 话: 020-3893733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报名前承诺书(见附件二)

原件

3

企业法人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原件/原件备查

4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备查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原件备查

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7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8

拟派本工程的财务负责人、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指所属单位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

原件备查

9

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原件备查

10

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原件备查

11

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文件;

正本原件

副本复件

12

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可附网页截图);

原件备查

上述第2至12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除列明提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原件核查后现场退还,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2016年度阳春市河朗镇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前承诺书

阳春市河朗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保证保招投标环境的阳光性,杜绝和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及地方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跌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如果报名成功:保证不存在围标、串标及卖标行为;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和任何资料及复印件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投标文件内容和任何资料及证件类被查有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条件被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一切法律后果。

中标后:保证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商签施工合同;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到招标人管理处签到一次,整个施工期内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法律后果。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官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人对资料的审核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情况及意见:

项目经理: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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