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澄清变更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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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批复文号惠市发改[2017]325号批复单位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 项目名称 |
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
| 批复文号 |
惠市发改[2017]325号 |
| 批复单位 |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补遗书(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02公【2017】104)的招标文件补遗如下内容: 1、原2017年10月1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有误,现将重新修订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2、本工程原定的开评标时间均相应延期: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4日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4日16: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5日08: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5日09:00:00 开标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5日09:00:00 评标时间延至:2017年10月25日09:00:00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文本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 |
| 发布人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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