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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根据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城美食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陆发改字【2017】178号文),同意建设陆城美食文化广场,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该 BOT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通过招标选定BOT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陆城美食文化广场BOT建设项目;
2.2 招 标 人:陆丰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西段原陆丰市公-安局附近(东海镇向阳区神农社); 2.4 建设规模:总规划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14666.76平方米,其中陆城美食文化广场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21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42.35平方米,车位约102个,其余为绿地(具体以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为准); 2.5 项目总投资:约5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8.09万元(安装工程9.60万元、设备购置88.20万元、建筑工程4900.29万元:包括土建工程3188.47元,装修工程1402.72元、辅助工程309.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61万元,预备费276.30万元; 2.6 BOT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建设设施、运营管理、养护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中标人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规定的经营管理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交还招标人; 2.7 建设期限:450日历天(包括工程设计、勘察、建设及竣工验收等);
2.8 经营管理期限自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次日起30年(含建设期); 3. 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具有项目投融资建设能力,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基本要求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BOT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2投标申请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约记录;
3.3投标申请人报名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公司现职员工,须带齐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保证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保证承诺书原件;
4. 报名资料:
4.1 投标申请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没三证合一需提供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2、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4.3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 保证承诺书;
4.6 企业开设银行基本帐户的许可证复印件。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招 标 人:陆丰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8992668 联 系 电 话:0660-3206522
日 期: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