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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阳山县X830线K45+310~K45+365段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阳山县X830线K45+310~K45+365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粤公养函[2017]263号《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清远市阳山县X830线K45+310~K45+365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和清市地总[2017]26号《转发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清远市阳山县X830线K45+310~K45+365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清远市阳山县X830线K45+310~K45+365段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增设路肩挡土墙55m、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栏55m、挖除重埔受损路面330㎡,增设M7.5浆砌片石边沟39.6m3、增设M7.5浆砌片石截水沟136.6m3、增设圆管涵8.5m/1道。
2.2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320000元。
2.3工期: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三.投标企业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一级建造师)。
3.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没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3.5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开具时间为自报名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四.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2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763-7804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63-689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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