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八局贵州夹岩7标项目外加剂采购公开询价函
询价编号:POWERCHINA-0108002-17023
各询价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夹岩水利枢纽北干渠工程7标项目部拟采购外加剂一批用于夹岩水利枢纽北干渠工程7标项目工程施工,特向贵公司发询价采购函,望贵公司给予复函。
一、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及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缓凝型高效减水剂 | 萘系液剂 | 245 | T | 参量0.6--0.8% 减水率大于15%,含气量<3% |
2 | 引气剂 | 松香液剂 | 2 | T | 参量0.01% |
小 计: | 247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集采平台上报名通过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送样品水电八局夹岩7标项目试验室进行试验(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联系人:胡杰18191708962)。
1. 交货时间及地址:2017年10月28日起开始供货(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将货物按照买方要求分批送达水电八局夹岩水利枢纽北干渠工程7标项目部指定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洪水乡)。
2.交货价: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运输保险)、包装、税金、管理费、拟获得的利润等一切费用。材料卸车费由我单位承担,并请提供国家正规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0183761776J
税务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税务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长岭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43001791061050000164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731-82822119
(1)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相一致。
(2)买方向卖方支付材料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时向买方开具税率为17%的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发票票面信息有误或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不合法导致发票无法及时认证、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重新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
二、技术要求
外加剂的技术标准需满足国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1、材质及型号规格: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产品执行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1)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掺外加剂混凝土的性能、质量检验和工程应用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7-1987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试验方法
GBJ119-198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C 473-1992 混凝土泵送剂
JC475-1992混凝土防冻剂
SD105-19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SDJ207-19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3)订货内容
订货时,需方在合同或订单中应提供以下信息:
a)产品名称;
b) 重量;
(4)技术要求
表1 掺常用外加剂混凝土性能要求
外加剂种类 试验项目 | 减水率% | 含气量% | 泌水率% | 凝结时间 min | 抗压轻度比% | |||
初凝 | 终凝 | 3d | 7d | 28d | ||||
缓凝型高效减水剂 | ≧8 | ≦3 | ≦70 | +90~+120 | +90~+120 | ≧90 | ≧90 | ≧85 |
引气剂 | ≧6 | 4.5--5.5 | ≦100 | -90~+120 | -90~+120 | ≧90 | ≧90 | ≧8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产值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的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报价,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合同金额≥50万)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时间及地址: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11:00时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只有成为采购人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在线报价的责任自负。
六、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计量方式 | 生产厂家 | 报价(万元) | 总价 (万元) |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其它 | |||||||||
合计: | |||||||||||
结算单价为固定价,外加剂出厂价、检验费、装车费、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及所有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应计入其中,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所有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3)报价的时候请按照上表格式进行报价,若投标方有特殊说明的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资料
(2)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及相关的材料检测报告。
(5)所供材料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情况。
(6)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付款方式:
预付款:无预付款。
短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全额垫资,货物到仓库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发票。投标人凭发票以及招标人开出的货物验收依据到招标人财务办理挂账手续,同时投标人开出的发票必须是与其资质相符、真实合法的全额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于材料发票在财务挂账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5%,其中货款的65%采用三个月承兑汇票支付。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剩余的5%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
八、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3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九、评审办法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联系人:张键、赵文玲(0731-82893560);胡杰18191708962
十二、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2822009
2017年10月13日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