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7-17JL
1、招标条件
本泊头市第二幼儿园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第二幼儿园附属工程(二次公告)
2.2工程规模:新建门卫24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其中,泵房64平方米,消防水池地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有效容积400立方米)。,校园内绿化759.58平方米,运动场地1800平方米,硬化2700平方米,透视围墙400米,门前新建道路全长290米,宽20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廊泊路泊彩小区北侧泊头市第二幼儿园院内
2.4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工期211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泊头市新兴街 联系人:魏立峰 0317-8187360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
联系人:刘永慧 0317-8313728、0317-83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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