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XQGC0731.招标条件本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经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以新右政字【2017】2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

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XQGC073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 经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以新右政字【2017】2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

    招标控制价:2,702,258.0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以本次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5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新巴尔虎右旗第二小学教学楼内部维修工程

1

54,046.00元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54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宝娃,电话:1372210366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2.招标文件费需投标单位务必于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1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xyqjyj6402119@163.com邮箱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通过以上邮箱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10月12日


n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