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267号批准,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现对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611420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项目概况: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自西华路起,先后下穿东风西路、流花湖公园、流花路、华侨住宅新村、东方宾馆宿舍区、站前路及商业区、铁路车辆段、铁路克山宿舍区、环市西路、最终与广园西路衔接。设计起点里程为K0+000(距西华路中心30米),终点里程为ZK2+023,路线总长2023米。隧道主体结构最大横断面面积约360平方米,设双向四车道,全长1660米。康王路为城市主干道。配套安置房与该隧道合建,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最大层数为31层。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招标范围: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含隧道与安置房共用观测点),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支护结构垂直位移、支护桩测斜、立柱沉降、地下水位观测、支撑轴力监测等基坑监测相关内容及项目实施相关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300000.00
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基坑监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
17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23 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ggzy.cn)(一式二份)。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凭证。
九、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6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61142079
地址:广州市黄沙大道3-5号二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基坑监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检测材料和检测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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