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7-32
招标标题: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一标段:110KV户外组合电器
二、到货地点:现场
三、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如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中有经过2017年资格预审的设备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合格书原件);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西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100米教育局西侧)
3、标书款: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待。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西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100米教育局西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招标单位: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坤奇 任明燕
联 系 电 话:0472-5110078
2017年10月16日
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7-32
招标标题: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土右旗九峰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一标段:110KV户外组合电器
二、到货地点:现场
三、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如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中有经过2017年资格预审的设备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合格书原件);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西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100米教育局西侧)
3、标书款: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待。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西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100米教育局西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招标单位: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坤奇 任明燕
联 系 电 话:0472-5110078
2017年10月16日
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