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第1包:高速摄像机 壹套(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
第2包:双头高速摄像机 贰套(项目预算:人民币60万元)
注: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包件,以上包件均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各包件超预算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0811-174DSITC1541/02
名称:双头高速摄像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高速摄像机 | 壹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双头高速摄像机 | 贰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是专业生产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指定本项目专项授权代理商。
(5)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机型应是原产地的全新产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10-1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10-2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100
其他说明: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1-09 14: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1号会议室
开标地点: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1号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体育学院
地址:中国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
联系人:郭隽寅
联系方式:021- 5125300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招标部
联系人:徐旭东,陈广璐
联系方式:0086-21-63230480转8605、8614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0763634292323474
账号(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