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 一级公路风沙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风沙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07线(原

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风沙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3﹞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变更已由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307线雅布赖至山丹段公路风沙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阿交发﹝2017﹞42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G30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G30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沙防治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雅山一级公路于 2017 年5 月15 日交工通车,通车前后正值春季,而春季是阿拉善盟沙尘暴多发季节,项目区在2017 年春季共发生两次比较严重的沙尘暴天气。

第一次发生在2017 年4 月,内蒙古15 日至17 日出现沙尘天气过程,阿拉善盟雅布赖和拐子湖出现沙尘暴天气。其中,17 日阿拉善盟雅布赖出现的沙尘暴天气最强,最大风速为18.4 米/秒,极大风速为27.9 米/秒,最小能见度为584 米。第二次发生在2017年5月,阿拉善右旗气象局5月3日09时30分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 小时内,阿拉善右旗北部及雅布赖地区西北风 5-6 级有沙尘暴。5 月4 日,沙尘暴过后发现部分路段路面存在积沙现象。雅山一级公路自通车后,在非沙尘暴的大风天气,当风速大于起沙速度时,部分路段路面仍出现积沙。

2.2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交工日期:2018年1月15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桩号或范围

里程(km)

工程内容

YSFSFZSG

K14+660 ~ K98+860

(共20处)

4.988

高立式阻沙栅栏及低立式固沙方格等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有: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有环境治理的内容;②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的防风固沙工程的施工(以交工验收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缩小打印版视为复印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09669  8339669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工程量固化清单)。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2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递交文件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3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在“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保函界面”中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将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JPEG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至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投标人上传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4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时需注意,保证金缴纳形式一经选定,则无法再做修改。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www.als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0483-8771681

邮    编:75030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G30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750306

电    话:0483-8771701

传    真:0483-8771700

联 系 人:常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公告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有环境治理的内容。

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能力要求

1、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200万元。

2、为本项目承诺提供的流动资金不低于5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的防风固沙工程的施工(以交工验收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2016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在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进行了延续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查询为准);

4、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以第三方(第三方指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项目总工

1名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查询为准);

3、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以第三方(第三方指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工期,且填报的工期与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工期一致;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流动资金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流动资金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处必须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上其他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e.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附有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并在有效期内;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b.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号、投标报价;

c. 投标函填报的大写报价表述正确,未提供选择性报价;

d. 未提供调价函;

e. 投标函填报的大写报价与交易平台上“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报价一致;

f.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处必须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与交易平台上“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的投标人股东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

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投标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P):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0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30家小于等于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8个最高和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40家小于等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0个最高和10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g、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0家小于等于6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2个最高和1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h、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60家小于等于8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4个最高和1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i、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80家小于等于10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6个最高和1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j、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8个最高和1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i,从0.999、0.998、0.997、0.996、0.995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P)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i)作为评标基准价(D)。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复核,如出现计算错误应予以纠正,并以复核后的评标基准价为准。评标基准价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4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

2.2.4(4)

其他因素

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1.7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工作。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梯次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也相等的,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3.1.3 本条不适用;

3.1.4 本条不适用;

3.1.5 本条不适用;

3.1.6 本条不适用。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n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