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整治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资[2017]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地方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潮安大道改造工程位于潮安区,道路全长5483米。现有控制线宽50米,拟改造道路建设宽度50米,道路控制线宽50米,按照城市主干路一级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设双向八车道砼沥青路面。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改造,埋设排水、综合管线,配套交通、绿化景观设施等。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5566947.68元(其中:暂列金额2855389.71元,暂估金额35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3634371.56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再行调整。
2.2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标准工期:10个月
2.3 招标范围:依据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道路改造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资额超过1亿(含1亿);
3.4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5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没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3.6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申请人在其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7省外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的截图;
3.8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盈利;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投标人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然后点击进入“工程交易”模块进行项目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人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投标时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8楼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同时单独提交《投标确认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中段建设培训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8-5813637电 话:13417013134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