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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穗开发改函【2017 】8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 穗开发改函【2017 】8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nth="12" year="1899" w:st="on">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nth="12" year="1899" w:st="on">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东北侧。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3 工程范围:本次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校园功能提升工程和校园文化提升工程。

1、校园功能提升工程

加建工程:在现有的室外运动场地新建一栋综合活动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天面设置运动场,并通过连廊与周边现有的体育馆、教学楼、综合楼和生活楼相连。

辅助工程:校门改造工程及各功能用房的整合工程

2、校园文化提升工程

校园文化提升工程:绿化带景观小品、风雨操场开放式阅读、走廊及班级文化、凹凸空间开放式阅读、各层楼道、卫生间及辐射区、校史馆、图书馆、音乐教室(迁移至新建建筑内装修美化)、美术教室(迁移至新建建筑内装修美化)、科技教室、舞蹈教室(迁移至新建建筑内装修美化)、心理教室、陶艺教室、书法教室(迁移至新建建筑内装修美化)、国学教室。具体见校园文化提升设计专项报告。

辅助工程: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读书亭拆除、禾雀花亭拆除,现综合楼厕所渗漏严重需要进行改造、综合楼阶梯室更换会议椅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nth="12" year="1899" w:st="on">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发改函【2017 】84号

nth="12" year="1899" w:st="on">1.2.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7 投资总额:暂定总投资56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8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4万元,预备费267万元。

nth="12" year="1899" w:st="on">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 5月,竣工日期为 2018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nth="12" year="1899" w:st="on">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nth="12" year="1899" w:st="on">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nth="12" year="1899" w:st="on">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nth="12" year="1899" w:st="on">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nth="12" year="1899" w:st="on">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市建委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nth="12" year="1899" w:st="on">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nth="12" year="1899" w:st="on">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按附录3所述专业负责人要求。

nth="12" year="1899" w:st="on">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网址及网名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核

nth="12" year="1899" w:st="on">1.5.1 自本公告发出5日后起5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即20171031日至2017116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nth="12" year="1899" w:st="on">1.5.1.1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nth="12" year="1899" w:st="on">1.5.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备查、其余专业负责人(按附录3所述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nth="12" year="1899" w:st="on">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nth="12" year="1899" w:st="on">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nth="12" year="1899" w:st="on">1.5.1.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

nth="12" year="1899" w:st="on">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nth="12" year="1899" w:st="on">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nth="12" year="1899" w:st="on">1.5.3 本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nth="12" year="1899" w:st="on">1.5.4.资格审核

nth="12" year="1899" w:st="on">1.5.4.1 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资格第1.4.1条至1.4.7条核对投标申请人资质情况,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

1.6 现场考察

nth="12" year="1899" w:st="on">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nth="12" year="1899" w:st="on">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7.1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号文)执行,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3,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并下浮20%计算,暂定为166.643256万元(暂按4878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 5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 3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作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nth="12" year="1899" w:st="on">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nth="12" year="1899" w:st="on">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7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场地不高于20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计取。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8 工期

nth="12" year="1899" w:st="on">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天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nth="12" year="1899" w:st="on">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nth="12" year="1899" w:st="on">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nth="12" year="1899" w:st="on">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nth="12" year="1899" w:st="on">1.9.3 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nth="12" year="1899" w:st="on">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nth="12" year="1899" w:st="on">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nth="12" year="1899" w:st="on">1.9.6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nth="12" year="1899" w:st="on">1.9.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0-28068037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9.8本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nth="12" year="1899" w:st="on">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nth="12" year="1899" w:st="on">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附楼三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037

nth="12" year="1899" w:st="on">1.10.4 传真号码:

nth="12" year="1899" w:st="on">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11.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th="12" year="1899" w:st="on">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大院9栋1201房

nth="12" year="1899" w:st="on">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71723、13145791285

nth="12" year="1899" w:st="on">1.11.4 传真号码:020-38377376

nth="12" year="1899" w:st="on">1.11.5电子邮箱:1252734560@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nth="12" year="1899" w:st="on">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4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58

nth="12" year="1899" w:st="on">1.12.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nth="12" year="1899" w:st="on">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th="12" year="1899" w:st="on">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nth="12" year="1899" w:st="on">1.13.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nth="12" year="1899" w:st="on">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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