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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三角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三角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15年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预算资金及2016年省财政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将面积为1636平方米的三角镇文化活动中心2楼改造为三角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会议室、日间休息室、医务室、健身康复区、图书馆、放映室、棋牌室等功能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拆墙、砌墙、吊顶、粉刷、刮光、铺设地板砖、门窗、防护网、消防工程及水电安装等; 2.2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预算造价:933182.81元。 2.4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文化活动中心; 2.5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符合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为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8:30时至2017年11月10日18:00时。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点击“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8:30时到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江区三角镇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3—2319282
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3-2273022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梅江区三角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18:00时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18: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3日18:00时 | 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8:30时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9:30时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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