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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都市区经十九路污水管线入廊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新都市区经十九路污水管线入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经十九路的经六路/经八路-滨河新区东区三路、经八路的建设路-经九路、经六路的建设路-经十九路、经十路的纬六路-纬八路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4】72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SG306

标段名称  包头市新都市区经十九路污水管线入廊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包头市新都市区经十九路污水管线入廊工程施工,经十九路管廊全段,全长约1300米,主要管径为DN1200

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7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包头企业还应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诚信考核证明、押证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联 系 人:邢瑞芳
电 话:电 话:0472-5199097-804
传 真:传 真:0472-5199097-806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nmgzyxt@163.com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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