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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采购中心锁扣垫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再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钢采购中心锁扣垫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再次)1.招标条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项目编号:CGZX-1710-CO7-B-0112.项目概况包钢采购中心锁

包钢采购中心锁扣垫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再次)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CGZX-1710-CO7-B-011

2.项目概况

包钢采购中心锁扣垫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如下表。

品名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材质

计量单位

数量

合同期限

保证金(元)

交货日期、地点

备注

锁扣垫片

100mm*100mm*5mm

详见技术协议

厚纸、树脂

336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000

按需方指定日期及地点

不含税包到承兑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电话:0472-218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原包钢物资供应公司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606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王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27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锁扣垫片技术要求

    为保证镀锌机组能够正常、稳定的生产,同时也为更一进步提高生产产品的质量,

现需相关专业制造厂提供甲方所要求的锁扣垫片,就镀锌机组锁扣垫片,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供货和储备

1.1 供货范围:镀锌机组锁扣垫片

1.2 供货方式:按甲方要求的供货周期交到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生产现场。

2. 使用条件

2.1 正常工况工作要求:应适用于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镀锌生产线的使用条件;

2.2 事故情况:因甲方工艺原因或事故造成锁扣垫片无法正常使用的,不属于正常使用范围。

3.技术要求

(一)   、锁扣垫片

1)   材料:厚纸、树脂

2)   尺寸:长  100mm(0/-1)

         宽  100mm(0/-1)

         厚度5mm(0/-0.5)

3)   容量:约150个

 

 

 

 

 

(二)    、包装处理

1)确保无潮湿,可以正常使用。

(三)   、验收标准及交付资料

1)产品验收标准:产品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要求和技术条件执行。

2)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实验内容明细、测量报告(包含具体尺寸、实际公差)等一式三份。

4. 质量保证和质量承诺

4.1 锁扣垫片制造过程中,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有权随时到制造厂单位对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4.2锁扣垫片上线使用后,功能和质量需达到原产品设计使用要求。

4.3 质量承诺:

4.3.1 乙方应确保锁扣垫片的内在质量优良,具有通用性;确保完成的锁扣垫片的质量并对此负责:由于锁扣垫片质量本身出现表面磨损、损坏等现象,制造厂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3.2 凡属锁扣垫片质量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并及时派员处理。

4.4 服务和承诺

4.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要求周期供货,如愈期供货,根据实际情况考核500-5000元/次。

4.4.2 在打捆机正常操作、使用、维护的工作条件下,如锁扣垫片达不到原生产设计使用要求,发生一次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如发生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停止供货。

4.4.3 锁扣垫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通知后6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如乙方对现场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4 锁扣垫片使用过程中,如稀土钢板材厂镀锌作业部有要求时,乙方公司将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5.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5.1在协议规定生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终止履行协议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2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时,应在不影响对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并通过协商得以解决。

5.3变更协议实质性内容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6.年用量

锁扣垫片:336000个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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