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殡仪馆新馆用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紫金县殡仪馆新馆用地平整工程,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2017]42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紫金县民政局,招标代理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紫金县殡仪馆新馆用地平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林田村青河径。
2.3工程规模:紫金县殡仪馆新馆用地平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填土石方、土方外运等。项目总面积为108040.4平方米,总挖方量约534311立方米,土质为二类土。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8544294.09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④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⑤测量工程师1人,具有测量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⑥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各1名,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⑦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本市企业投入人员视为信息平台登记人员)。
⑧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年7月至2017 年9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5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件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由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去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查询)。
注: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地点: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报名室)。
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且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5.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含二维码的复印件)。
5.3投标人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5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7拟派本工程造价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8拟派本工程测量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9拟派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5.10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1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已录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本市企业无需提供)。
5.12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3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采用银行投标保函的,提供银行投标保函复印件,原件报名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注明:(1)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2)报名资料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以上报名材料中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应于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转账的要求为:应于报名截至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前从本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帐 号:2006002729200095183
汇款时,应在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紫金县殡仪馆新馆用地平整工程施工”。
采用投标保函的要求为:银行保函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随时核对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0:30,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县民政局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2-7811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7678426
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62-7122786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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