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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西湖水厂3#、4#滤池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西湖水厂3#、4#滤池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批复文号揭榕发改[2017]34号批复单位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西湖水厂3#、4#滤池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批复文号 揭榕发改[2017]34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西湖水厂3#4#滤池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湖水厂3#、4#滤池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编号:2017-445202-46-03-004279)及核准招标(揭榕发改[2017]34号),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升级改造将不改动主体结构(但需拆除部分旧设备设施),将西湖水厂3#、4#滤池生产规模从12万m3/日提升至最高14万m3/日,配套改造冲洗泵房,采用气水反冲洗形式,配气配水采用“U”型管形式,重新配套所有设施设备,控制阀门采用气动阀门,配套自动化设备,实现监视、监测、PLC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系统必须兼容并接入现有西湖水厂自动化系统。项目估算工程费约为1211万元。建设工期为23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00个日历天;为兼顾制水的安全生产,3#、4#滤池需分开升级改造)。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免费技术培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且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6揭阳市以外企业须在报名前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于2017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00分亲自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大厅7号窗口)报名。

5.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由牵头单位开具,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应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6)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7)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8)揭阳市以外企业报名前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信息登记或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00分,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购买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陈先生∕0663-86876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郭先生∕0754-85861273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各自承担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发布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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