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机组送风机B电动机基础沉降加项目招标公告
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3机组送风机B电动机基础沉降加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3机组送风机B电动机基础沉降加固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海门镇洪洞村,总设计装机容量6×1000MW,一期工程为4×1036 MW(4台机组)。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送风机B电动机基础沉降加固项目招标。具体见招标规范书。
2.2 工期:计划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单位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业绩(单位工程造价3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如投运)的原件进行核对。
(3)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中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责,需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5)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及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台未认证供应商即非平台供应商点击申请参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应信息和资质,填写完整后申请方可生效;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本项目标书不需要购买)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0日15:30时起至2017年11月04日15:30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上传报名文件(含1、报名表,2、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6、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签字页));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5.1 经电厂初步资格审核后,投标人直接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5.2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方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2.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515132
联系人:李小姐,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91666-7046,13729208165(胡先生)、13902709327(李小姐)
邮箱:hnhmlsy@163.com
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 件
包括且仅限于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
5、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证明材料。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内提交,并发送招标人邮箱hxq1029@21cn.com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列表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