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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平远县大柘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远县水务局、平远县财政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23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简介
2.1工程名称:平远县大柘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工程规模:该工程分县城供水扩网供水区和独立供水区,涉及25个行政村的项目建设;敷设输配水管网长约93.406km,新建取水陂头9座,新建5m3水池1座,新建40m3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1m3/h水池9座,新建过滤池4m3/h水池1座,新建加药消毒间9座;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6 审定造价(招标控制价):5,593,298.11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未出现有质量安全事故。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施工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⑤质检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员基本信息”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3.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5 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3.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7 投标人未被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公告3.3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上述拟派的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7年7月、8月、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未出现有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10、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11、投标人未被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附承诺函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由各投标单位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后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亲自提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报名。
4.3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 9:30 时至17时(工作时间内)到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1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8:30至9:30 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环城路273
电 话: 0753-88211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53-2393777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