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所监控摄像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路灯管理所监控摄像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路灯管理所监控摄像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批准,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路灯管理所监控摄像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承办部门: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是对路灯管理所监控摄像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项目内容为:路灯管理所大楼负一层、首层、11至21楼监控系统及十九楼档案室拟采用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包含拆除旧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附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能提供近3年中连续2年的公司财务报表。
4、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7、非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除外),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天河城东门对面)现场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记录表(见附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
注:报名提交资料的语言为中文(其他语言的证明材料,应附有中文翻译稿,以中文为准)。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时需另外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4、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竞争,谈判文件以书面版本为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承办部门: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34068323
采购代理单位: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87518582
采购承办部门: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竞争性谈判服务单位: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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