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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常规化学药剂招标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常规化学药剂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常规化学药剂招标。
招标编号:CEITCL-FS-ZCGC-17
2.招标范围:包括聚丙烯酰胺、磷酸三钠、有机硫、液体聚合氯化铝、固体聚合氯化铝。具体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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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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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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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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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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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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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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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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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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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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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量>800万,固含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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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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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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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标准:技术规范书。
2、上述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购买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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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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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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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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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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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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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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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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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有效物含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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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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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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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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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聚合氯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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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氧化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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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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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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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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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聚合氯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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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氧化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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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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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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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
2.4供货期:年度合同(1年),供货开始时间暂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1年,开始时间如有变化,招标人另行通知协商。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的单机规模600MW(或以上)电厂常规化学药剂供应业绩,并要求使用时间不少于一年;或投标方独立完成的单机规模2×300MW(或以上)电厂常规化学药剂,并要求使用时间不少于一年。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有业主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及证明机组容量、合同时间的合同页,用户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时间,运行情况评价,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内容。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分包或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11月1 日至2017年11月7日(售卖招标文件时间不短于5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座113铺,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汇至如下指定的以下账户,在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开标唱标信封当中。
户名: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市工行三水支行文锋支行
保证金帐号:2013027309022102062
摘要:恒益电厂常规化学药剂投标保证金(请在付款时注明)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9时30分正,由投标人提交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座113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本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om.cn)上发布。
11.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区1号
商务联系人:万先生(0757-87576300)
技术联系人:郭先生(0757-87576016)
传真:0757-87576566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座113铺
联
系 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18025867589
邮 箱: 103280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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