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2017-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公开招标,本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2.2招标编号:CDZBFW-2017-1927;
2.3服务期:2017—2018年度(12个月);
2.3服务内容: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经有效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7日—2017年11月11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
4.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5)开户许可证
4.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上文件资料提交齐全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招标文件所载时间为准;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范埃利
联系电话:0471-33585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杨文欣
电 话:18247171238
电子邮件:hncdnmg@163.com
2017年 1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