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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北路油气管整治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 11月
隔墙北路油气管整治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埔发改函[2017]20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隔墙北路油气管整治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隔墙北路油气管整治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82388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8797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夏园中路(30米宽次干路)、红荔路(30米宽次干路,包含一座跨铁路的车行桥及人行天桥)、规划一路(26米宽次干路)、规划二路(26米宽次干路)共四条路,总长约2.26千米。4条道路均采用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电力管沟、管线综合、交通、排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9298.916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501.89426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夏园中路(30米宽次干路)、红荔路(30米宽次干路,包含一座跨铁路的车行桥及人行天桥)、规划一路(26米宽次干路)、规划二路(26米宽次干路)共四条路,总长约2.26千米。4条道路均采用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电力管沟、管线综合、交通、排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9298.916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501.894266万元。
4、招标控制价: 15501.894266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8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时间:2017年12月8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8日10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0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12月8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8日11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9时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同时递交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2)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656号文)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本工程暂不接受被列入我区建设工程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指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报名。(具体参照:埔建[2012]95号、埔建通[2015]23号、http://jh.gdd.gov.cn/n/535/)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9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38821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或不规范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若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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