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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市场路、南北大街、人民路新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兰县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市场路、南北大街、人民路新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青海国宏公招(服务)2017-002)一、招标条件 乌兰县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市场

乌兰县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

市场路、南北大街、人民路新建、改造建设

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国宏公招(服务)2017-002)

一、招标条件

乌兰县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市场路、南北大街、人民路新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改革局以西发改投(20174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现委托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专项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海西州乌兰县柯柯镇

(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设计规模:柯柯镇美丽城镇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市场路、南北大街、人民路车行道工程、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以及315国道两侧铺装,东西大街经二路与经五路间的给排水管网铺设的工程设计;

(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设计经验;

3.3.2企业在近三年应至少具有一项同类规划设计项目业绩;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 13 日至201711 17 日,(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交心,持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05153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青海经济信息网 (www.qhei.org.cn

■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话:0977-824110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王女士            

  话:15597381035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家园2号公寓楼1单元12

    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 张先生

    话:15500641896

 

2017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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