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复烤及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玉溪复烤及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复烤及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项目编号:HT-FK·CC2017-013
2.3招标范围:根据“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新建烟叶存储仓库项目”和“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的的具体情况,完成两个项目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编制评价报告,通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2.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60日历天内完成《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新建烟叶存储仓库项目》和《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送审稿。
2.5 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6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2.7出资比例为:100%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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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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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单位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或同一标段)投标。
③.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的合同履约能力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1)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等资料的一套到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5楼(玉溪八中旁),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本项目可邮寄报名,请投标人扫描报名资料(含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邮箱3407787773@qq.com,待确认资格条件后,方可邮寄报名资料。(邮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5楼(玉溪八中旁);邮政编码:653100,联系人:彭莎迪,联系电话:0877-6107018、18087716946)。具体事宜请详询招标代理公司。
备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5楼(玉溪八中旁),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5楼(玉溪八中旁)
联 系 人:杨永婧、张誉
联系电话:(0877)6107018
传 真:(0877)6107018
日 期: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