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第三师四十六团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经师市发改(投资)发2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四十六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六团境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示范0.9万亩;衬砌渠道9.17公里,建筑物146座,田间道路8.07公里。
2.3施工招标范围:新建高标准农田示范0.9万亩;衬砌渠道9.17公里,建筑物146座,田间道路8.07公里。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320日历天,2017年12月15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至14时,下午北京时间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三师四十六团
地址:第三师四十六团境内
邮编:844000
联系人:杨志钢
电话:177099828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编:844000
联系人:张帆 田茂雅
电话:0998-2879676
8.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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